2026年广东省韶关市下辖各区县债权执行办案流程及法律依据(广东省-韶关市)
韶关市各区县法院债权执行均统一遵循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的《关于执行实施案件办理工作规程》(韶中法(执)〔2021〕2号)及《关于执行财产评估处置的工作规程》(韶中法(执)〔2021〕3号),结合《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执行,以下按区县逐一梳理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
韶关市浈江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立案
申请条件: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履行期届满,被执行人未履行;申请执行时效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管辖:向一审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生效证明、身份证明、财产线索清单;线上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提交,线下至浈江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
审查:法院7日内审查,符合条件立案,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正。
执行通知与财产查控
立案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10日内履行并申报财产。
立案后10日内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微信/支付宝、公积金等财产;市内财产5日内完成查封/冻结,市外财产委托当地法院5日内完成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
财产处置与执行措施
有足额存款:直接划拨至法院“一案一账户”。
有不动产/动产/股权:查封/扣押→评估→网络拍卖(动产公告30日以上,不动产60日以上)→变卖→以物抵债。
无足额财产:扣留提取收入(保留最低生活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可申请悬赏查找财产线索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
结案与救济
履行完毕/和解:裁定终结执行。
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终本),发现财产可随时恢复执行。
异议:对执行行为/标的有异议,15日内书面提出,法院15日内审查裁定;不服可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6年1月1日施行)第三编“执行程序”(第231-265条)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实施案件办理工作规程》(韶中法(执)〔2021〕2号)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
韶关市武江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与浈江区流程一致,执行节点、查控时限、财产处置规则均按韶关市中院统一规程执行;涉民生案件(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开通快速执行绿色通道,优先查控、优先处置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二、法律依据
同浈江区,另适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行执行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团队办案机制的指导意见》(粤高法明传〔2020〕59号)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韶关市曲江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立案与分案:执行案件立案后实行繁简分流,简易案件由快执团队办理,普通案件由普执团队办理,财产查控前置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查控与处置:网络查控48小时内发起,2个工作日内首次查看反馈,5个工作日内二次查看;查封房产、车辆等财产后,按韶中法(执)〔2021〕3号规程评估、拍卖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
执行联动:强化府院共建,推进基层执行网格化管理,联合公安、不动产、金融机构查控财产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二、法律依据
同浈江区、武江区核心法律及韶关市中院规程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财产评估处置的工作规程》(韶中法(执)〔2021〕3号)韶关南雄市人民法院。
曲江区法院《关于执行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团队办案机制的实施办法》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乐昌市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执行流程与韶关市统一规程一致,重点规范执行财产评估处置:财产处置前按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启动议价、询价、评估程序;网络司法拍卖遵循最高法相关规定,流拍后按规则降价、变卖韶关南雄市人民法院韶关乐昌市人民法院。
二、法律依据
核心法律依据同浈江区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韶关南雄市人民法院。
韶关市中院《关于执行财产评估处置的工作规程》(韶中法(执)〔2021〕3号)韶关乐昌市人民法院。
南雄市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执行实施流程遵循韶中法(执)〔2021〕2号,财产评估处置严格按韶中法(执)〔2021〕3号执行;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可直接作出冻结裁定,向次债务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次债务人15日内无异议则强制执行。
二、法律依据
同浈江区、乐昌市核心法律及韶关市中院规程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韶关南雄市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99条(被执行人到期债权执行)。
始兴县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完全适用韶关市中院《关于执行实施案件办理工作规程》(韶中法(执)〔2021〕2号),流程节点、时限要求、执行措施与市辖区一致;执行过程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智慧执行APP,信息录入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并公开韶关市始兴县人民法院。
二、法律依据
同浈江区,以韶关市中院执行规程为核心操作依据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
仁化县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查控细化:总对总查控后2个工作日内首次查看反馈,5个工作日内二次查看;市内财产5日内完成查封/冻结,市外财产委托执行5日内完成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法院发布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
终本管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严格按最高法规定终本,终本后定期复查,发现财产立即恢复执行。
二、法律依据
同浈江区核心法律及韶关市中院规程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含悬赏执行条款)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
翁源县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执行流程与韶关市统一标准一致,立案、查控、处置、结案各环节严格遵循韶中法(执)〔2021〕2号;执行文书、查控结果、处置进度通过短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向当事人公开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
二、法律依据
同浈江区,适用韶关市中院执行实施及财产处置规程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韶关南雄市人民法院。
新丰县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执行实施流程遵循韶关市中院统一规程,财产查控、处置、惩戒措施与其他区县一致;对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按最高法《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审查立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二、法律依据
同浈江区核心法律及韶关市中院规程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