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东省佛山市下辖各区县债权执行办案流程及法律依据(广东省-佛山市)
一、佛山市禅城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立案:债权人持生效法律文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在2年申请时效内(自履行期届满或文书生效日起算),向禅城区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明、财产线索等材料。法院7日内审查,符合条件立案,不符合则裁定不予受理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与财产申报:立案后3日内,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义务并申报全部财产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财产查控与处置:法院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48小时内全面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发现财产立即冻结、查封、扣押。对可处置财产,依法进行拍卖、变卖,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权;执行中可采取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抗拒执行、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依法追责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到期债权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法院可依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第三人15日内未提出异议又不履行的,法院裁定对其强制执行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与后续:财产足额清偿的,执行完毕并发放案款;穷尽查控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申请执行人发现新财产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特色机制:推行执前督促履行、执破融合机制,对诉讼阶段足额保全案款的可不经执行直接划付,降低执行成本、提升效率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管辖)、第二百四十二条(财产查控)、第二百四十三条(收入扣留提取)、第二百四十四条(财产查封扣押)、第二百四十八条(搜查)、第二百五十三条(迟延履行利息)中国人大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修正)第18条(立案条件)、第45-49条(到期债权执行)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债权属可执行财产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
二、佛山市南海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立案:向南海区法院提交执行申请材料,免交生效证明(佛山法院系统内可直接查询文书生效信息),流程同禅城区,7日内完成立案审查佛山政法网。
执行通知与查控:立案后3日内送达执行文书,同步启动网络查控;依托“三中心、四团队”办案模式,执行指挥中心统管案件分派、财产处置,执行事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
财产处置与惩戒:依法处置被执行人财产,同步可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信用惩戒措施;对恶意规避执行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追究拒执责任。
到期债权执行:流程与禅城区一致,向第三人送达履行通知,异议期内无异议则强制执行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前督促:设立执前督促中心,前端疏导纠纷,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或和解,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量。
结案:执行完毕或终本,终本案件可随时恢复执行。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与禅城区一致,核心依据为《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执行编、最高院执行相关司法解释,同时适用佛山市法院统一执行规范中国人大网。
三、佛山市顺德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立案与通知:向顺德区法院提交申请材料,7日内立案,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履行并承担迟延履行利息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财产查控:法院全面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措施,执行中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必要生活费用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到期债权执行:被执行人对第三人到期债权,法院发出履行通知,第三人未异议又不履行的,强制执行;部分异议的,对无异议部分强制执行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经两次传票传唤不到庭的,法院可拘传;对妨害执行行为,依法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结案:执行完毕或终本,终本后发现财产可恢复执行。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二条至第二百五十五条(执行措施、妨害执行责任)中国人大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修正)第18条、第45-49条、第60条(行为执行)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九条(到期债权执行)。
四、佛山市三水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与受理:向三水区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明等材料,法院审查符合条件的7日内立案,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与财产调查:立案后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责令履行;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调查财产,对发现的财产依法控制、处置。
债权执行:执行被执行人存款、收入、动产、不动产及到期债权,到期债权执行流程同其他区县,向第三人发履行通知,无异议则强制执行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强制措施与惩戒:对拒不履行、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采取拘传、罚款、拘留等措施,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
结案:执行完毕或终本,终本案件可恢复执行。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八条中国人大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修正)第18条、第45条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五、佛山市高明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立案:债权人向高明区法院提交执行申请材料,7日内完成立案审查,符合条件移送执行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执行通知与查控:执行机构3日内送达执行通知,启动财产查控,查询、冻结、处置被执行人各类财产及到期债权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司法确认与执行:对诉前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的,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到期债权执行:流程同其他区县,向第三人送达履行通知,异议期内无异议则强制执行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执行完毕或终本,终本后发现新财产可申请恢复执行。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修正)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二条至第二百五十一条(执行措施、证照转移)中国人大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修正)第18条、第45条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司法确认协议的执行)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