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广东省河源市下辖各区县债权执行办案流程及法律依据(广东省-河源市)
河源市各区县法院债权执行办案流程统一遵循广东省及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规范,法律依据均为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以下按区县逐一梳理:
河源市源城区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申请执行: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申请人在2年时效内,向源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或同级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提交申请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必备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主体资格材料、财产线索(如有)、保全财产清单(如有)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立案审查:法院7日内审查,符合条件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不符合则裁定不予受理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与财产申报:执行机构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履行并申报财产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财产查控: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银行、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同步线下调查;对查控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债权专项执行(到期债权):申请人提交《执行到期债权申请书》及证据→法院审查后裁定冻结债权→向次债务人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15日履行/异议期)→无异议不履行的,对次债务人财产查控处置。
财产处置:拍卖、变卖财产,款项按执行费用→优先债权→普通债权分配,5日内发还申请人。
结案:执行完毕、终结执行、终结本次执行(无财产可供执行,发现财产可恢复)。
异议救济:对执行行为/标的异议,15日内书面提出,法院审查裁定;不服可10日内向上级法院复议。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2修正)第二百三十一条、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百六十条、第二百六十二条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九条(到期债权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债权纳入财产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20修正)第45条(到期债权执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异议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引》《关于限制消费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工作若干问题的解答》广东法院网。
河源市东源县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与源城区流程一致,执行管辖、材料要求、审查时限、查控处置、到期债权执行、结案及异议救济规则完全相同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与源城区法律依据一致,适用全国性法律、司法解释及广东省执行规范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源市和平县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执行流程与源城区、东源县统一,核心环节:申请(2年时效)→立案(7日审查)→通知申报(3日)→财产查控→到期债权执行(履行通知15日异议期)→财产处置→结案→异议救济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同河源市其他区县,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广东省执行规范性文件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源市紫金县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遵循河源市统一执行流程,申请材料、立案审查、财产查控、到期债权执行、财产变现、结案方式及异议程序均与源城区一致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适用全国性执行法律法规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执行指引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源市龙川县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执行流程与其他区县统一,重点:申请执行需提交完整材料,法院7日内立案;立案后3日发执行通知;通过网络查控+线下调查核实财产;到期债权执行严格遵循15日异议期规则;无财产可供执行时裁定终本,可随时恢复执行。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同河源市各区县,依据《民事诉讼法》《民诉法解释》及最高法、广东省执行相关规定。
河源市连平县
一、债权执行办案流程
执行流程与河源市其他区县完全一致,涵盖申请、立案、通知、查控、到期债权执行、处置、结案、异议全环节,时限与规则统一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
适用全国性执行法律、司法解释及广东省执行规范,与其他区县依据相同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需要我把以上内容整理成一份可直接使用的债权执行办案流程清单(含材料清单+时限节点+法律依据速查),方便你归档和办案参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