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四川省攀枝花市下辖各区县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及处罚政策(四川省-攀枝花市)
攀枝花市东区
一、行政许可办理流程(2025年版清单,最新)
申请:申请人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东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邮寄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需真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受理:政务服务部门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攀枝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审查:实施部门开展实质审查,包括书面审查、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听证等(根据事项类型选择),一般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决定: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颁发许可证件;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复议、诉讼权利。
送达与公示:准予许可的,通过窗口领取、邮寄等方式送达许可证件,许可决定依法向社会公示。
二、处罚政策
许可违法处罚:申请人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给予警告;涉及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等事项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许可四川省人民政府。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的,撤销许可并给予行政处罚,涉及重大安全事项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四川省人民政府。
执法规范处罚:行政机关越权许可、违法收费、不履行监督职责等,撤销许可,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常见领域处罚:建设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市场主体无证经营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攀枝花市西区
一、行政许可办理流程(2025年最新)
申请:线上通过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线下到西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支持“一表申请、一套材料”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核验材料,符合条件即时受理,出具受理凭证;不符合条件一次性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视为撤回申请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审查:部门内部流转审查,实行并联审批,简单事项即时办结,复杂事项按法定时限办理,全程网办率达90%以上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决定与送达:审查通过后,作出许可决定,1-3个工作日内送达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告知理由及救济途径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二、处罚政策
许可违规处罚:参照《四川省实施行政许可规程》,对虚假申请、骗取许可等行为,依法给予警告、撤销许可、罚款等处罚,限制再次申请期限四川省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处罚: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对市场监管、建设工程等领域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2025年公示行政处罚21342件,罚没312.49万元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责任追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实施许可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攀枝花市仁和区
一、行政许可办理流程(2025年版清单,最新)
申请:通过仁和区政务服务网、政务大厅窗口、“天府通办”APP提交申请,明确事项类型、主管部门及所需材料仁和区政务服务网。
受理: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对材料进行初审,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审查:实施部门(如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等)开展审查,涉及户外广告设置、建筑施工许可等事项需现场查勘,审查期限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决定:集体审议后作出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行政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公示与归档:许可结果在政务服务网公示,审批材料归档留存,方便后续查询与监督仁和区政务服务网。
二、处罚政策
许可违法处罚: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许可的,不予受理并警告;骗取许可的,撤销许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3年内不得申请该类许可四川省人民政府。
行业专项处罚: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工程价款1%-2%罚款;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责令恢复原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监管处罚:被许可人未按许可规定开展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并处相应罚款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攀枝花市米易县
一、行政许可办理流程(2025年最新)
申请:推行“一件事一次办”,通过“易政管”微信公众号、四川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整合多事项材料,实现“一表通填、一次提交”攀枝花市米易县人民政府。
受理:综合窗口统一收件,材料齐全即时受理,系统自动推送至各部门并联审批,办理时限大幅压缩(如开办餐饮店由23个工作日压减至9个工作日)攀枝花市米易县人民政府。
审查:部门联合审查,对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组织听证,实地核查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审查结果实时推送至申请人攀枝花市米易县人民政府。
决定与送达:审查通过后,当场或3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许可证可邮寄送达;不予许可的,书面告知理由及复议、诉讼权利。
二、处罚政策
许可违规处罚:依据《行政许可法》及四川省相关规定,对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许可的,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给予警告;涉及安全事项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四川省人民政府。
市场监管处罚: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产品、无证经营食品等行为,依法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并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攀枝花市米易县人民政府。
执法责任追究: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许可、不履行监管职责的,对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降级或撤职,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四川省人民政府。
攀枝花市盐边县
一、行政许可办理流程(2025年最新)
申请:通过盐边县政务服务网、政务大厅窗口、邮寄提交申请,明确事项名称、实施机关及申请材料清单攀枝花市财政局。
受理:政务服务部门形式审查,材料符合要求的受理,出具受理回执;材料缺失的,一次性告知补正,补正后重新受理攀枝花市财政局。
审查:实施部门(如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局、生态环境局等)开展实质审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排污许可等事项需实地核查,审查期限一般为20个工作日攀枝花市财政局。
决定: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决定,颁发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及法律依据攀枝花市财政局。
送达:通过窗口领取、邮寄等方式送达许可决定,许可信息在政府网站公示攀枝花市财政局。
二、处罚政策
许可违法处罚: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撤销许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涉及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许可四川省人民政府。
生态环境处罚: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责令停止建设,处总投资额1%-5%罚款(如盐边驰宇工贸未批先建被罚款2.9万元);违法排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追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实施许可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川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