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唐山市全市统一执行《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及河北省民政厅、唐山市民政局婚姻登记相关规定,各区县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基础政策、法定流程、财产分割法律适用标准一致,唐山实行离婚登记全市通办政策,男女双方一方为唐山市户籍,可任选市内任一区县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申请,但冷静期满申领离婚证必须到原申请登记机关办理;双方均非唐山户籍,不能在唐山办理协议离婚登记。财产分割分为协议离婚自主约定和诉讼离婚法院裁判两种路径,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仅在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不具备强制执行力,若后续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登记政策:执行唐山市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规则,支持线上预约办理,设立婚姻登记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优先办理,提供婚姻档案查询业务。协议离婚必须经过 30 日法定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任意一方可单独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满后 30 日内双方必须共同到场申领离婚证,逾期未共同申请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财产分割办法:协议离婚由双方在离婚协议内自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债权债务归属,可约定房产、存款、车辆、股权、公积金等财产分割方案;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不能在路南区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需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优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进行判决,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属于分割范围。 法定流程:第一步,夫妻双方共同到场提交离婚申请,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核验材料,材料齐全予以受理,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第三步,进入 30 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可单方撤回申请;第四步,冷静期届满后的 30 日内,夫妻双方共同再次到原申请登记机关申请审查发证;第五步,登记机关审查双方离婚意愿、离婚协议内容,审查通过,注销结婚证,发放离婚证。 所需材料:男女双方有效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一本丢失可提交遗失声明,两本全部丢失需出具加盖档案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书面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各自 2 张 2 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
离婚登记政策:执行唐山市全市统一离婚登记政策,落实全市通办,支持线上预约,登记窗口开展婚姻调解、心理疏导服务。离婚冷静期制度严格按照民法典执行,冷静期 30 日,冷静期满后 30 日领证窗口期,窗口期内双方不到场,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财产分割办法: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内容全部由双方协商写入离婚协议,包含房产过户、存款分配、债务承担等内容;婚姻登记机关不对离婚协议中财产条款做实质性审查,仅做形式审查。双方财产争议无法协商一致,需通过路北辖区人民法院诉讼离婚,法院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个人财产进行裁判,存在重婚、家暴、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分割财产时可予以倾斜保护。 法定流程: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申请离婚登记,提交全套材料;登记机关初审材料,符合条件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等待 30 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满 30 日内双方共同到场申请发证;登记员询问双方离婚意愿,核对离婚协议,确认无误后办理离婚登记,颁发离婚证。 所需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结婚证遗失的按规定提交书面遗失声明或者结婚档案;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人 2 寸证件照每人 2 张。
离婚登记政策:执行唐山全市婚姻登记统一规范,支持全市通办,可线上预约,登记窗口提供婚姻家庭调解服务。离婚申请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单方不能申请协议离婚。冷静期内一方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的,离婚程序终止,再次申请离婚需要重新走完整套申请与冷静期流程。 财产分割办法: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条款由双方自愿约定,可约定共同债务承担方式,但是夫妻之间关于债务分担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一致,古冶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向古冶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财产分割遵循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原则,婚后工资奖金、公积金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存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法定流程: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窗口提交离婚申请及材料;工作人员核验材料,受理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30 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满后的 30 日内夫妻共同到场申请发证;登记机关审查材料与离婚意愿,符合条件发放离婚证。 所需材料:男女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或者加盖档案章的婚姻登记档案;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每人 2 张 2 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
离婚登记政策:执行唐山市离婚登记全市通办政策,实行线上预约优先办理,窗口提供婚姻辅导服务。离婚登记申请受理之后,30 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以持身份证、受理回执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满之后的领证期限为 30 日,超过该期限未共同到场,本次离婚申请自动失效。 财产分割办法:协议离婚,夫妻二人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分配方案,离婚协议签署后,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领取离婚证后协议生效。如双方财产争议无法协商,只能向开平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一方承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家务劳动的,可以主张家务劳动补偿。 法定流程:夫妻双方共同到场提交离婚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窗口核验全部材料,符合条件予以受理;进入 30 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满 30 日内双方共同到场申请发证;登记员核实离婚意愿,确认协议内容,审查合格,注销结婚证,发放离婚证。 所需材料:双方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遗失的提交书面遗失声明或者婚姻档案复印件;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各 2 张 2 寸单人证件照。
离婚登记政策:落实唐山全市通办制度,可线上预约办理离婚登记,窗口配套婚姻调解服务。协议离婚申请必须夫妻二人共同到场办理,不接受委托代办。离婚冷静期、领证窗口期严格按照民法典规定执行,冷静期内可单方撤回申请。 财产分割办法:协议离婚财产分割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离婚协议应当对财产、债务处理约定清晰。婚姻登记机关不负责对房产、车辆等财产权属核实,财产真实性由双方自行负责。双方财产协商不成,丰南区婚姻登记处不予办理协议离婚,当事人向丰南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按照法定财产分割原则裁判。 法定流程:双方共同到场提交离婚材料,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初审材料,出具受理回执;30 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满后的 30 日内双方共同到场申请发证;登记窗口审查离婚意愿及协议,符合条件颁发离婚证。 所需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遗失按要求提交遗失声明或者婚姻档案;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每人 2 张 2 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离婚登记政策:执行唐山市统一婚姻登记政策,支持全市通办,线上预约办理,设置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服务。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后,30 日冷静期内可单方撤回申请;冷静期满后,30 天领证窗口期,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场申领离婚证,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离婚申请。 财产分割办法: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内容写进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登记机关留存一份。双方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丰润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案件由丰润区人民法院审理,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依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分割财产。 法定流程:夫妻双方共同到场提交离婚申请以及全套材料;窗口核验材料,材料合格予以受理,发放受理回执;等待 30 日法定冷静期;冷静期满 30 日内双方共同到场申请发证;登记员核实离婚意愿,审查离婚协议,符合条件发放离婚证。 所需材料: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结婚证丢失提交遗失声明或者婚姻档案;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各 2 张 2 寸单人证件照片。
离婚登记政策:执行唐山全市通办,支持线上预约办理,提供婚姻档案查询、婚姻调解服务。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单方无法办理。离婚冷静期 30 日,冷静期内一方可撤回申请;冷静期满后 30 日内,双方共同到场领证,逾期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财产分割办法: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方案,在离婚协议中载明。婚姻登记机关仅做形式审查,不处理财产权属纠纷。双方财产无法协商一致,向曹妃甸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个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法定流程:夫妻双方共同到场提交离婚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窗口核验材料,符合条件予以受理并发放受理回执;进入 30 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满 30 日内双方共同到场申请发证;登记机关审查离婚意愿、离婚协议,审查通过发放离婚证。 所需材料:双方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遗失的提交书面遗失声明或者加盖档案专用章的婚姻档案;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每人 2 张 2 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
离婚登记政策:执行唐山市全市统一离婚登记政策,落实全市通办,可线上预约办理,登记窗口可提供婚姻家庭调解服务。协议离婚需双方共同到场申请,离婚冷静期 30 日,冷静期满之后 30 日内双方共同到场领取离婚证,逾期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财产分割办法:协议离婚财产分割由夫妻双方协商并写入离婚协议,离婚协议生效后,一方不履行财产约定,另一方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财产争议无法协商,滦南县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协议离婚,当事人向滦南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按照民法典夫妻财产分割规则裁判。 法定流程:夫妻双方共同到场提交离婚申请,提交全套材料;工作人员核验材料,受理离婚申请,发放受理回执;30 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满 30 日内双方共同到场申请发证;登记员核实离婚意愿、离婚协议,审查合格发放离婚证。 所需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遗失提交遗失声明或者婚姻档案复印件;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各 2 张 2 寸单人 2 寸证件照。
离婚登记政策:执行唐山全市婚姻登记规范,支持全市通办,可线上预约办理。协议离婚申请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到场,不允许委托他人代办。离婚冷静期、领证窗口期严格执行民法典规定,冷静期内可单方撤回离婚申请。 财产分割办法: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由双方自主约定并写入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不对财产内容做实质审查。双方财产无法协商达成一致,乐亭县婚姻登记处不予办理协议离婚,当事人向乐亭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定流程:夫妻双方共同到场提交离婚材料,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窗口核验材料,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回执;进入 30 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满 30 日内双方共同到场申请发证;登记机关核实离婚意愿、协议内容,符合条件发放离婚证。 所需材料: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遗失提交书面遗失声明或者婚姻档案;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每人 2 张 2 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离婚登记政策:执行唐山市全市通办政策,支持线上预约办理,窗口提供婚姻调解服务。协议离婚必须夫妻二人共同申请,30 日离婚冷静期内任意一方可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满之后 30 天领证期限,双方未共同到场申领离婚证,本次申请失效。 财产分割办法: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协商财产分割方案并记载在离婚协议中。双方无法就财产、债务、子女抚养达成一致,迁西县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案件由迁西县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进行分割,存在家务劳动付出较多情形,可主张家务补偿。 法定流程:夫妻双方共同到场提交离婚申请和材料;窗口核验材料,符合条件予以受理并发放受理回执;等待 30 日法定离婚冷静期;冷静期满 30 日内双方共同到场申请发证;登记员核实离婚意愿,审查离婚协议,合格后发放离婚证。 所需材料:双方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结婚证遗失提交遗失声明或者婚姻档案;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各 2 张 2 寸单人证件照片。
离婚登记政策:执行唐山市统一离婚登记政策,落实全市通办,线上预约办理,配套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服务。离婚申请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到场提交,冷静期 30 日,冷静期满后 30 日内双方共同到场领证,逾期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财产分割办法:协议离婚财产分割由夫妻双方自愿协商,写入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仅对离婚协议做形式审查。双方财产无法协商一致,玉田县婚姻登记处不予办理协议离婚,当事人向玉田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定流程:夫妻双方共同到场提交离婚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窗口核验材料,材料合格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进入 30 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满 30 日内双方共同到场申请发证;登记窗口审查离婚意愿与协议,符合条件发放离婚证。 所需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遗失提交书面遗失声明或者加盖档案章的婚姻档案;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每人 2 张 2 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片。
离婚登记政策:执行唐山市全市通办政策,支持线上预约办理,登记窗口开展婚姻辅导、矛盾调解工作。协议离婚申请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办理,30 日离婚冷静期内,一方可单独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满后的 30 日内,双方必须共同到场申领离婚证,逾期申请自动失效。 财产分割办法: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全部由双方协商约定,写进离婚协议书。双方财产争议无法达成一致,遵化市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协议离婚,当事人向遵化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遵循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法定流程:夫妻双方共同到场提交离婚申请及全套材料;工作人员核验材料,受理申请,发放受理回执;30 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满 30 日内双方共同到场申请发证;登记员核实离婚意愿,审查离婚协议,符合条件发放离婚证。 所需材料:双方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遗失提交遗失声明或者婚姻档案复印件;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各 2 张 2 寸单人证件照片。
离婚登记政策:执行唐山市全市统一婚姻登记政策,落实离婚登记全市通办,支持线上预约办理,窗口提供婚姻家庭调解服务。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申请,单方不能办理。离婚冷静期 30 日,冷静期满之后 30 日领证窗口期,夫妻双方未共同到场领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财产分割办法:协议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由双方协商确定,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婚姻登记机关不负责财产确权纠纷。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迁安市婚姻登记处不予办理协议离婚,当事人向迁安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定流程:夫妻双方共同到场提交离婚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窗口核验材料,符合条件予以受理并发放受理回执;进入 30 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满 30 日内双方共同到场申请发证;登记机关审查离婚意愿、离婚协议,审查通过发放离婚证。 所需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遗失提交书面遗失声明或者加盖档案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每人 2 张 2 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