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四川省攀枝花市下辖各区县离婚登记政策及办理流程(四川省-攀枝花市)
攀枝花市东区
一、离婚登记政策
受理条件: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自愿离婚,共同到婚姻登记处申请;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持有载明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一致意见的离婚协议书攀枝花民政局。
特殊政策:实行婚姻登记“全市通办”,一方为攀枝花市户籍即可在东区办理;非本市户籍可凭一方居住证办理攀枝花民政局。
离婚冷静期:自申请受理次日起30日冷静期,期间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场申领离婚证,逾期视为撤回攀枝花民政局。
二、财产分割办法
统一按《民法典》执行:
协议优先:双方可自行约定财产、债务分割,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法定分割:协议不成,法院按以下原则判决:
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房产、车辆等)一般均等分割,兼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
个人财产(婚前财产、遗嘱/赠与明确归一方的财产等)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不足部分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三、法定流程
预约:通过“四川民政发布”公众号、四川省民政厅官网或电话(0812-3933880)预约攀枝花民政局。
申请:双方共同到东区政务中心负一楼婚姻登记处提交材料,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攀枝花民政局。
受理:审核通过,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启动30日冷静期攀枝花民政局。
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期满后进入30日领证期攀枝花民政局。
审查发证:领证期内双方共同到场,提交回执单及材料,审核无误后登记发证攀枝花民政局。
四、所需材料
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攀枝花民政局。
结婚证(一方丢失需书面声明,双方丢失需提供结婚登记档案)攀枝花民政局。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载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攀枝花民政局。
双方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同版证件照攀枝花民政局。
非本市户籍需额外提供一方攀枝花市居住证攀枝花民政局。
五、办理信息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政务中心负一楼(万达广场对面)
电话:0812-3933880
时间:9:00-12:00,13:30-17:00
收费:免费攀枝花民政局
攀枝花市西区
一、离婚登记政策
与东区一致,执行全市统一政策,冷静期、通办规则相同攀枝花民政局。
二、财产分割办法
与东区一致,按《民法典》及协议优先原则执行。
三、法定流程
与东区一致,含预约、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发证五步攀枝花民政局。
四、所需材料
与东区一致,含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证件照,非本市户籍需居住证攀枝花民政局。
五、办理信息
地址:西区苏铁中路291号
电话:0812-3896112
时间:9:00-12:00,13:30-17:00
收费:免费攀枝花民政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
一、离婚登记政策
执行全市统一政策,冷静期、受理条件、通办规则与东区一致攀枝花民政局。
二、财产分割办法
与东区一致,按《民法典》及协议优先原则执行。
三、法定流程
与东区一致,流程环节、时间要求相同攀枝花民政局。
四、所需材料
与东区一致,材料清单、补正要求相同攀枝花民政局。
五、办理信息
地址:攀枝花大道南段1292号
电话:0812-2908366
时间:9:00-12:00,13:30-17:00
收费:免费攀枝花民政局
攀枝花市米易县
一、离婚登记政策
执行全市统一政策,冷静期、受理条件、通办规则与东区一致攀枝花民政局。
二、财产分割办法
与东区一致,按《民法典》及协议优先原则执行。
三、法定流程
与东区一致,含预约、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发证五步攀枝花民政局。
四、所需材料
与东区一致,材料清单、补正要求相同攀枝花民政局。
五、办理信息
地址:米易县城南湿地公园1#楼
电话:0812-8877606
时间:9:00-12:00,13:30-17:00
收费:免费攀枝花民政局
攀枝花市盐边县
一、离婚登记政策
执行全市统一政策,冷静期、受理条件、通办规则与东区一致攀枝花民政局。
二、财产分割办法
与东区一致,按《民法典》及协议优先原则执行。
三、法定流程
与东区一致,流程环节、时间要求相同攀枝花民政局。
四、所需材料
与东区一致,材料清单、补正要求相同攀枝花民政局。
五、办理信息
地址:盐边县桐子林镇同缘公园内
电话:0812-8782812
时间:9:00-12:00,13:30-17:00
收费:免费攀枝花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