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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刘明辉房屋被强拆行政诉讼案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12-22 点击数:

案例名称

 

山东日照刘明辉房屋被强拆行政诉讼案

 

案情简介

 

主体:上诉人(原审原告)刘明辉,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办事处、荷疃村民委员会。

 

背景:荷疃村委会依据东港区政府城中村改造文件,制定拆迁补偿方案,认定刘明辉所购房屋为违法建筑(非本村集体成员、无合法手续),未将其纳入合法房屋补偿范围。

 

过程:荷疃村委会向刘明辉发出拆除通知后,双方未达成补偿协议;2019428日,荷疃村委会组织强制拆除了刘明辉的房屋,秦楼街道办事处未参与强拆。

 

争议:刘明辉主张秦楼街道办事处与荷疃村委会共同强拆,要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被告则认为强拆系村民自治行为或合法行政行为。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岚山区法院):

 

确认荷疃村委会2019428日强拆刘明辉房屋的行为违法;

 

驳回刘明辉对秦楼街道办事处的诉讼请求;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荷疃村委会负担。

 

二审判决(日照市中院):

 

维持一审判决,认定秦楼街道办事处未参与强拆,荷疃村委会强拆行为违反《行政强制法》程序规定,判决确认该强拆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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