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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姜春杰房屋被强拆行政案件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12-22 点击数:

案例名称

 

山东日照姜春杰房屋被强拆行政案件

 

案情简介

 

上诉人姜春杰因购买山东日照东港区秦楼街道荷疃村他人房屋(未取得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户口未迁入),在荷疃村依据东港区政府城中村改造文件实施拆迁时,其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享有合法补偿标准。2019428日,荷疃村委会强制拆除了姜春杰的房屋。姜春杰不服原审判决,上诉主张秦楼街道办事处、荷疃村委会共同实施强拆行为违法。

 

判决结果

 

撤销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2019)鲁1103行初29号行政判决;

 

确认被上诉人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办事处于2019428日强制拆除姜春杰房屋的行为违法;

 

驳回姜春杰对被上诉人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荷疃村民委员会的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由秦楼街道办事处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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