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全区依托海曙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实行线上浙里办、线下窗口双渠道申报。申请人准备完整申请材料后,可线上提交电子材料或到政务大厅综合窗口递交纸质材料,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材料缺失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受理后转对应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书面审查,涉及工程、场地、环保等事项需要现场核查、技术评审、公示听证的组织现场核验。审查完成后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制发许可证件,通过邮寄、窗口自取、电子证照推送方式交付申请人;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复议、诉讼救济途径。海曙区推行告知承诺制、信用承诺审批,符合条件的事项可承诺即办,简化前置材料。 行政处罚政策: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 年落地简案快审机制,将 27 项高频处罚事项纳入简案快审范围,案件审核权限下沉至基层执法中队,实行执法队员、中队案审员、中队领导三级审核。办案时限要求案发 3 个工作日内立案,立案后 5 个工作日内出具处罚决定,大幅压缩案件办理周期。全区统一适用浙江省、宁波市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轻微违法不予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对于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当事人及时改正的行为依法不予处罚;主动配合调查、积极消除危害后果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落实法制审核,全程执法记录。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江北区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归集至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支持浙里办 APP、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窗口进行收件核验,材料完备予以受理;材料不齐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清单。受理后由主管部门开展书面审查,工程建设、公共场所、危化相关许可项目,组织现场勘查、专家评审,涉及公共利益事项依法开展批前公示与听证程序。审查结束出具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发放电子证照或纸质证书;不予许可的书面载明事实理由,告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江北区持续推进一件事集成改革,企业开办、施工许可等事项并联审批,推行告知承诺简化审批材料。 行政处罚政策:江北区执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6 年),体育、文旅等领域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吊销许可证等重大处罚权限仍保留原行业主管部门。案件办理分为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处罚额度较小案件,现场取证、当场告知权利、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一般程序包含线索核查、立案、调查取证、法制审核、事先告知、听证、处罚决定、文书送达环节。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结合违法行为情节、危害后果、当事人整改情况适用裁量基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镇海区行政许可业务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统一收件,线上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提交材料。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窗口核验材料完整性,符合受理条件予以登记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出具补正告知单。受理后交由业务主管部门书面审查,自然资源、环保、建设类许可组织现场核查,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事项开展公示听证。审查完成作出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出具许可文书、发放电子证照;不予许可书面说明法律依据,告知救济途径。镇海区深化企业开办、工程审批改革,推行信用承诺制,守信主体可简化材料,压缩审批时限。 行政处罚政策:镇海区适用宁波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市级统一裁量基准,市场监管领域针对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行为设置梯度处罚,一般情形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 万至 20 万元罚款,情节严重 20 万至 100 万元并吊销执照;当事人配合调查、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等情形可依法减轻处罚。全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处罚案件必须法制审核。基层综合执法事项下沉至镇街,镇街在赋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严格遵循过罚相当原则,区分初次违法、及时改正、拒不整改等不同情形裁量。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北仑区行政许可实行综合窗口一窗受理,线上线下同步办理。申请人可通过浙里办、政务服务网线上申报,或者前往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予以受理;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正。受理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实质审查,生产经营、工程建设、排污许可等事项安排现场勘验、检测评估,涉及利害关系人权益的依法组织公示、听证。审查完毕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发放电子证照或纸质许可证;不予许可书面说明理由,告知复议诉讼权利。北仑区针对工业园区企业项目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工业项目审批提速。 行政处罚政策:北仑区执行浙江省、宁波市统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多领域处罚事项划转综合行政执法局。案件办理区分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简易程序现场取证、当场告知权利,当场作出处罚;一般程序经过线索核查、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听证、法制审核、处罚决定、文书送达流程。推行首违不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对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主动消除危害后果、配合调查取证的从轻处罚。自然资源违法占地、非法转让土地案件适用宁波市自然资源裁量基准,没收违法所得、建筑物并可并处罚款。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鄞州区全部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支持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窗口收件核验,材料完备予以受理;材料存在缺项一次性告知补正。受理后移交主管部门开展书面审查,餐饮、排污、建设工程等许可项目,组织现场核查、技术评审,涉及公共利益事项开展批前公示、听证。审查完成出具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核发电子证照或者纸质许可证书;不予许可书面说明事实与法律依据,告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救济渠道。鄞州区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市场准入类许可,申请人作出信用承诺后可快速拿证,后续开展事中事后核查。 行政处罚政策:鄞州区落实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政策,赋权镇街行使基层高频行政处罚事项。案件办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全过程留痕,重大处罚案件必须法制审核。适用宁波市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领域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初次轻微违法及时整改的可以不予处罚;当事人主动消除违法后果、积极配合调查可从轻减轻处罚。一般处罚程序包含线索核查、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撰写调查报告、事先告知陈述申辩听证权利、作出处罚决定、文书送达。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催告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奉化区行政许可采取综合窗口一窗受理模式,线上依托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线下在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递交纸质资料。窗口进行材料初审,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材料缺失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受理后转行业主管部门实质审查,工程规划、排污、公共场所经营许可等项目开展现场核查、技术评估,涉及公共利益事项依法公示听证。审查结束作出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发放电子证照或纸质许可证件;不予许可书面载明理由,告知复议、诉讼权利。奉化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件事改革,实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压缩企业项目审批时限。 行政处罚政策:奉化区执行浙江省、宁波市统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将教育、文旅、农业农村等领域高频处罚事项下沉镇街行使。案件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简易程序适用于小额处罚、事实清楚案件,亮证执法、现场取证、当场告知权利、当场出具处罚决定书;一般程序需要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听证、法制审核、作出处罚决定、文书送达。落实首违不罚清单,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拒不改正、多次违法、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从重处罚。自然资源违法案件适用宁波市自然资源裁量基准,非法占地、破坏耕地按情节梯度处罚。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余姚市行政许可事项统一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供线上申报通道。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窗口核验材料完整性,材料齐全予以受理;材料不齐一次性出具补正告知。受理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书面审查,生态环境、建设工程、自然资源许可项目组织现场核查、技术评估,重大事项组织公示听证。审查完成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制发电子证照、纸质许可文书;不予许可书面说明法律依据,告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救济途径。余姚市落实信用承诺审批制度,符合条件企业可告知承诺快速办理许可,后续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行政处罚政策:余姚市 2026 年更新行政执法程序公告,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线索核查、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撰写调查报告,重大案件增加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环节,之后进行事先告知,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权利,当事人提出申辩或者听证的予以复核,复核后作出处罚决定,文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按期履行处罚决定予以结案;逾期不履行的,先催告,催告后仍不履行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简单案件,亮证执法、现场取证,告知违法事实与权利,听取当事人申辩后当场出具处罚决定书,事后备案归档。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紧急情况可当场实施,24 小时内补批,扣押期限最长 30 日,可延长 30 日。余姚市适用宁波市生态环境从轻减轻处罚清单,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整改可从轻处罚。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慈溪市行政许可业务归集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线上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网可提交电子材料。申请人递交申请资料,窗口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予以受理;材料存在缺陷一次性告知补正清单。受理后移交主管部门实质审查,建设、环保、市场准入类许可项目开展现场勘验、专家评审,涉及利害关系人事项依法公示听证。审查完毕出具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发放电子证照或纸质许可证;不予许可书面说明理由,告知复议诉讼权利。慈溪市持续推进一件事集成改革,企业开办、施工许可并联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机制。 行政处罚政策:慈溪市 2026 年持续更新各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转发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2026 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均公示本领域裁量基准清单。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高频处罚事项下沉镇街行使。案件办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适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规则,初次违法、情节轻微、及时改正,无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主动消除危害后果、配合调查的从轻处罚;多次违法、拒不整改、造成重大损失的从重处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承接多领域行政处罚权限,吊销证照等重大处罚由原主管机关实施。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宁海县行政许可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收件,线上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网支持申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初审核验,材料完备予以受理;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受理后交由行业主管部门实质审查,自然资源、工程建设、排污许可等项目组织现场核查、技术检测,涉及公共利益事项开展批前公示与听证。审查结束作出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发放电子证照、纸质许可证书;不予许可书面说明事实和法律依据,告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救济途径。宁海县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审批,工业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压缩审批周期。 行政处罚政策:宁海县落实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将多领域行政处罚权限下放乡镇街道,镇街在赋权清单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分为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简易程序现场调查取证、当场告知权利、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一般程序经过线索核查、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听证、法制审核、处罚决定、文书送达流程。执行宁波市统一裁量基准,落实首违不罚、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对当事人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危害后果的从轻减轻处罚;暴力抗法、多次违法、造成生态、财产重大损害的从重处罚。执法全程记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必须法制审核。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象山县行政许可事项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浙里办、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同步申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窗口核验材料完整性,材料齐全予以受理;材料缺失一次性告知补正清单。受理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书面审查,建设工程、文旅、环保许可项目组织现场勘查,涉及公共利益事项依法公示听证。象山县针对工业重点项目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信用承诺准入制,纳入年度计划的工业房屋建筑项目,适用信用承诺审批改革,多部门协同并联办理。审查完成作出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发放电子证照、纸质许可证;不予许可书面说明理由,告知复议诉讼权利。 行政处罚政策:象山县 2026 年优化乡镇街道赋权事项,对经信、教育、自然资源、住建、应急、市监、生态环境等 20 个领域 230 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至各镇乡、街道行使,根据 2025 省综合执法目录动态调整赋权清单。市场监管领域执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实施细则及配套清单,依法不予处罚的案件,对当事人开展教育劝导,不再作出罚款等处罚。行政处罚案件严格遵循裁量基准,综合考量违法情节、危害后果、当事人配合程度、整改情况裁量。一般处罚程序为线索核查、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听证、法制审核、作出处罚决定、文书送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处罚案件法制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