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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广东省汕头市下辖各区县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及会见指引(广东-汕头)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6-08-12 点击数:

2026年广东省汕头市下辖各区县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及会见指引(广东-汕头)

汕头市金平区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侦查阶段:案件由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拘留期限最长30日,公安机关在拘留期满前提请金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期限7日,即刑事程序黄金37天。若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应当释放犯罪嫌疑人或变更强制措施;批准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2个月,案情复杂可依法办理延长手续。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卷移送金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金平区人民检察院接收案卷后,审查起诉期限一般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15日。证据不足的,检察院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每次1个月,最多退回2次。审查期间律师可以完整阅卷,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案件意见,开展认罪认罚协商工作,案件审查完毕后,依法向金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

审判阶段:案件移交金平区人民法院,法院区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确定审理期限。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之后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律师看守所会见指引

金平区涉案人员统一羁押于汕头市看守所,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石城路1-5号。

必备材料:律师执业证原件、律师事务所公函、嫌疑人/被告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律援助案件提交法律援助公函。可携带一名实习律师/律师助理随同会见,助理需携带实习证、律所介绍信。

预约规则:支持线上平台预约会见,看守所不得以未预约为由拒绝现场直接申请会见。普通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无需办案机关许可;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侦查阶段会见必须事先取得金平公安分局书面许可。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最迟不超过48小时。

会见管理规定:手机、录音笔、智能穿戴设备不得带入会见区域;会见过程不被监听,律师可制作会见笔录,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可向当事人核实案卷证据。禁止传递食品、药品、信件等物品。会见室紧张时,经律师书面同意可安排讯问室开展会见。

汕头市龙湖区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侦查阶段:侦查机关为汕头市公安局龙湖分局。嫌疑人刑事拘留最长30日,移送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审查期限7日。不批捕予以释放或取保;批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常规2个月,符合法定情形可延长。侦查终结移送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龙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期限1个月,重大案件延长15日,可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律师可阅卷、约见承办检察官,沟通无罪、罪轻法律意见,协商认罪认罚量刑方案,审查终结后提起公诉或作出不起诉决定。

审判阶段:案件由龙湖区人民法院审理,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对应审理程序,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裁判。不服裁判可上诉至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律师看守所会见指引

龙湖区被羁押人员统一关押至汕头市看守所,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石城路1-5号。

基础材料:律师执业证、律所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律援助公函);允许一名律师助理随同会见。

会见审批:普通案件凭三证直接申请会见;国安、恐怖活动类案件,侦查阶段需向龙湖公安分局申请会见许可。看守所执行48小时内安排会见要求。

现场规范:电子通讯设备禁止带入会见区;会见全程不受监听,律师可依法制作笔录;不得私自传递任何物品;现场会见冲突时,可申请视频会见作为备选方案。

汕头市濠江区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侦查阶段:汕头市公安局濠江分局负责立案侦查。刑事拘留期限最长30日,移送濠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7日)。不批捕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批捕后侦查羁押期限2个月,依法可延长。侦查完毕移送濠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濠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期限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延长15日,可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律师阅卷后提交辩护意见,开展认罪认罚工作,最终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处理。

审判阶段:由濠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上诉至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律师看守所会见指引

濠江区涉案在押人员羁押场所为汕头市看守所,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鮀江街道石城路1-5号。

会见材料:律师执业证原件、律师事务所函、授权委托书;法律援助案件提交法援公函。

会见流程:优先线上预约,未预约亦可现场申请;特殊案件侦查阶段须取得濠江公安分局书面许可。看守所严格落实48小时会见安排时限。

会见纪律:禁止携带手机、摄像录音设备;会见谈话不受监听,仅可携带纸质材料;严禁转交物品、钱款。

汕头市潮阳区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侦查阶段: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开展侦查。刑事拘留最长30日,报送潮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审查期限7日。不批捕释放或取保候审;批准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2个月,符合条件依法延长。侦查终结移送潮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潮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期限1个月,重大案件延长15日,最多两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律师查阅全部卷宗材料,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辩护意见,协商认罪认罚事宜,审查终结后提起公诉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

审判阶段:案件由潮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开庭作出一审判决,不服一审裁判可上诉至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律师看守所会见指引

潮阳区在押人员羁押地点:汕头市潮阳区看守所,地址:潮阳区金浦街道金塔路北山脚下。

必备文书: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律援助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公函;可携带一名律师助理参与会见。

会见审批规则:普通刑事案件无需侦查机关批准;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侦查阶段会见需要向潮阳公安分局提交书面申请并取得许可。支持线上预约,同时接受现场直接申请,看守所最迟48小时内安排会见。

现场管理要求:各类电子摄录、通讯设备不能带进会见区域;会见不被监听,律师可制作会见笔录;禁止传递食品、药品、信件;多名律师共同会见可分开或共同会见,同一名律师不得同时会见多名同案关联人员。

汕头市潮南区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侦查阶段:侦查主体为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刑事拘留最长30日,移送潮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审查期限7日。检察院不批捕的,释放嫌疑人或变更强制措施;批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2个月,案情重大复杂可依法延长。侦查终结移送潮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潮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期限1个月,重大案件延长15日,可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律师可以阅卷、约见检察官,提交法律意见,协商认罪认罚量刑建议,审查完成后提起公诉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

审判阶段:案件由潮南区人民法院负责一审审理,开庭后作出判决,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律师看守所会见指引

潮南区在押人员统一羁押于汕头市潮阳区看守所,地址:潮阳区金浦街道金塔路北山脚下。

会见材料:律师执业证原件、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法律援助案件提交法律援助公函,律师助理随同会见需携带实习证及律所介绍信。

会见申请:普通案件持全套文书直接向看守所申请会见;国安、恐怖活动犯罪侦查阶段,需要向潮南公安分局申请会见许可。线上预约通道对外开放,不得以未预约拒绝现场会见,48小时内落实会见安排。

会见规范:手机、录音录像设备禁止带入;会见过程不受监听,律师可携带纸质案卷材料;严禁私自传递物品、财物;会见室不足时,经律师书面同意可使用讯问室开展会见。

汕头市澄海区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侦查阶段: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负责案件侦查。刑事拘留最长30日,移送澄海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审查期限7日。不批捕予以释放或取保候审;批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常规2个月,法定情形下可延长。侦查终结移送澄海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澄海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期限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延长15日,最多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律师阅卷后与检察官沟通辩护观点,开展认罪认罚协商,最终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

审判阶段:由澄海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审理并作出判决,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上诉至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律师看守所会见指引

澄海区涉案人员羁押场所为汕头市澄海区看守所。

会见材料: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函、授权委托书;法律援助案件提交法律援助公函,允许一名律师助理随同会见。

会见审批:普通刑事案件凭三证直接会见;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侦查阶段会见须向澄海公安分局申请书面许可。支持线上预约,现场申请同样受理,看守所保障48小时内安排会见。

会见纪律: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录音笔等电子产品;会见不被监听,律师可制作会见笔录;不允许传递任何物品、信件;会见时长、次数依法不受不合理限制。

汕头市南澳县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侦查阶段:侦查机关为南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最长30日,移送南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审查期限7日。不批捕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批准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2个月,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可延长。侦查终结移送南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南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期限1个月,重大案件延长15日,可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律师阅卷后提交无罪、罪轻辩护意见,协商认罪认罚,审查终结后提起公诉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

审判阶段:案件由南澳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开庭后作出判决。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律师看守所会见指引

南澳县在押人员羁押地点:南澳县看守所,地址:南澳县看守所路。

会见所需材料:律师执业证原件、律师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律援助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公函,律师助理随同会见应当携带实习证与律所介绍信。

会见申请规则:普通案件无需办案机关前置审批,持文书直接向看守所申请;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侦查阶段会见需要向南澳县公安局申请许可。可线上预约,同时接受现场来访申请,看守所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

现场会见要求:各类电子通讯、摄录设备禁止带入会见区域;会见谈话不受监听,律师可携带纸质材料、制作会见笔录;严禁传递食品、药品、现金、信件等物品;遇会见室紧张,可协商安排视频会见。

通用补充提示(汕头市全域适用)

律师会见三证标准: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律援助公函,三份材料缺一不可,复印件一般不予受理,建议全部携带原件。

特殊案件范围:仅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侦查阶段会见需要办案机关许可;其余全部普通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律师均可直接到看守所申请会见,无需公安、检察院、法院另行审批。

会见权利保障:依据汕头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相关规定,看守所不得设置额外门槛、不得强制要求提前预约、不得限制合理会见时长与会见次数;会见过程禁止监听、禁止派员在场。

材料参考用途:本指引整合2026年汕头各区县现行办案规范,若无区县当年更新文件,统一适用广东省、汕头市现行有效公安、检察、看守所管理规定,可供律所接待咨询、案件立案、安排律师会见作为内部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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