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浙江省台州市下辖各区县债权执行办案流程及法律依据(浙江省-台州市)
一、台州市椒江区
(一)办案流程
申请执行:债权人准备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申请书、身份证明、财产线索等材料,向椒江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2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算中国人大网。
立案审查:法院在7日内审查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3日内发出执行通知书与财产报告令,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
财产查控: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信息,必要时进行线下调查,对查到的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
财产处置: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法院对查封财产进行评估、拍卖或变卖,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
惩戒措施: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结案处理:债务全部清偿的,作执行完毕结案;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债权人发现新财产线索可申请恢复执行。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如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四十八条等,规范执行申请、执行通知、财产查控、强制措施等环节中国人大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明确执行工作具体操作规范浙江法院网。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等省级规定,指导当地执行工作开展浙江法院网。
二、台州市黄岩区
(一)办案流程
申请执行:申请人提交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向黄岩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同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立案受理:法院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并申报财产。
财产调查:通过网络查控与线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包括银行账户、房产、车辆、股权等。
财产处置:对控制的财产,在指定履行期间届满后30天内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变现绍兴市柯桥区党群及人大政协。
债权实现:财产处置所得按法定顺序分配,优先支付执行费用,剩余款项清偿债务。
结案方式:债务清偿完毕的,执行程序终结;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执行程序的相关规定,如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六条等,明确财产处置、执行中止等情形中国人大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和流程。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的相关规定,保障执行程序规范高效运行浙江法院网。
三、台州市路桥区
(一)办案流程
申请执行:债权人向路桥区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及相关材料,包括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明、财产线索清单等。
立案审查:法院7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立案,立案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未履行的,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财产查控:法院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财产变现: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依法进行评估、拍卖,以实现债权。
执行和解:当事人可在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可根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中国人大网。
结案处理:根据执行情况,分别作执行完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处理。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八条等,规定执行和解、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等内容中国人大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关于执行程序的相关条款,细化执行操作规则。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公开实施意见的通知等,保障执行工作公开透明浙江法院网。
四、临海市
(一)办案流程
申请执行:权利人持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向临海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时效为2年,可中止、中断中国人大网。
立案受理:法院审查材料后立案,立案后及时启动财产查控,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
财产调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和线下调查,查询被执行人各类财产信息,包括不动产、车辆、银行存款、股权等。
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法院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对其财产进行控制。
财产处置:对控制的财产,依法评估后进行拍卖、变卖,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债务。
执行终结:债务全部履行或无财产可供执行时,依法终结执行程序。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执行条款,规范执行程序各环节中国人大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明确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的具体要求。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悬赏执行措施的规定(试行),鼓励社会力量提供财产线索浙江法院网。
五、温岭市
(一)办案流程
申请执行:债权人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明、财产线索等材料,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审查:法院7日内审查,符合条件的立案,立案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和财产报告令,责令其履行义务并申报财产。
财产查控:法院通过网络查控与线下调查相结合,全面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依法执行。
财产处置:对查封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变现后清偿债务,被执行人同意的,也可采取以物抵债等方式。
惩戒与追责: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院实施信用惩戒,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结案处理:根据执行结果,分别作执行完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处理。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执行措施、执行终结等条款,保障执行工作依法进行中国人大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规范执行当事人变更、追加情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刑事自诉程序的意见(试行),明确相关刑事案件处理流程浙江法院网。
六、玉环市
(一)办案流程
申请执行:债权人准备相关材料向玉环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2年,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算中国人大网。
立案受理:法院审查后立案,立案后及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同时开展财产查控工作。
财产调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动产等信息,线下调查其实际经营状况、财产下落等。
财产处置: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后,依法进行评估、拍卖,实现财产变现。
执行和解与恢复执行: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监督履行,被执行人不履行的,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中国人大网。
结案处理:债务清偿完毕的,执行程序终结;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范案外人异议、执行完毕后财产返还等内容中国人大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网络司法拍卖的流程和要求。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执行和解工作的规定(试行),指导执行和解工作开展浙江法院网。
七、三门县
(一)办案流程
申请执行:债权人向三门县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及相关材料,包括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明、财产线索等。
立案审查:法院7日内审查,符合条件的立案,立案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和财产报告令,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
财产查控: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和线下调查,全面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包括银行账户、房产、车辆、股权等。
财产处置:对查封财产依法评估、拍卖,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依法向第三人发出履行通知。
惩戒措施: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将其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结案处理:债务全部清偿的,执行完毕;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执行条款,规范执行程序各环节中国人大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迟延履行利息计算标准浙江法院网。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强制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的规定(试行),规范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行为浙江法院网。
八、天台县
(一)办案流程
申请执行:债权人向天台县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明等材料,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2年中国人大网。
立案受理:法院审查后立案,立案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同时启动财产查控程序。
财产查控: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下核实财产线索,对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
财产处置: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法院对查封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变现后清偿债务。
执行终结:债务清偿完毕或无财产可供执行时,依法终结执行程序,债权人发现新财产线索可申请恢复执行。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执行申请、财产查控、执行终结等条款,保障执行工作依法推进中国人大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细化执行程序相关规定。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穷尽措施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保障债权实现浙江法院网。
九、仙居县
(一)办案流程
申请执行:债权人向仙居县人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及相关材料,申请执行期限为2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算中国人大网。
立案审查:法院7日内审查,符合条件的立案,立案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和财产报告令,责令其履行义务并申报财产。
财产查控: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和线下调查,全面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对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
财产处置:对查封财产依法评估、拍卖,所得款项用于清偿债务,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依法执行。
惩戒措施: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将其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结案处理:债务全部清偿的,执行完毕;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执行条款,如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四十八条等,规范执行通知、强制措施等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明确财产拍卖、变卖的流程和要求。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监督的规定,保障执行工作公正透明浙江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