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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山西省太原市下辖各区县债权执行办案流程及法律依据(山西省 - 太原市)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6-10-16 点击数:

2026年山西省太原市下辖各区县债权执行办案流程及法律依据(山西省 - 太原市)

太原市小店区

办案流程:债权人持有生效债权法律文书,在二年申请执行时效内,可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网上立案或者前往小店区人民法院立案窗口提交强制执行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后 7 日内完成立案。立案后执行局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债务并申报名下全部财产;同步启动全国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资金、房产、车辆、证券、保险、公积金等财产信息。查到财产后依法裁定冻结、查封、扣押财产,财产处置阶段启动司法评估,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处置不动产、车辆等资产,拍卖成交后扣除执行相关费用,预留法定安置保障款项,剩余案款向申请执行人发放。若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告知申请执行人财产核查结果,听取申请人意见,符合条件的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后续发现新财产线索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隐匿转移财产的,法院可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移送相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针对抵押类唯一住房债权执行案件,小店区法院实行合议庭评议、执行局长与分管院长逐级审批制度,送达迁出告知书,逾期拒不腾房的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张贴公告开展清场处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相关执行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案件办理程序指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太原市迎泽区

办案流程:申请执行人持生效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赋强公证债权文书等执行依据,在二年法定申请时效内,向迎泽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支持线上网上立案与线下窗口立案两种渠道。立案审查通过后,案件移送执行局,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与财产报告令,限定履行期限,要求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近一年财产状况;同步启动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线下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核查不动产、设备、股权等财产。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依法作出查封、冻结裁定并送达协助执行文书,动产、不动产按流程评估、网络拍卖、变卖,处置价款优先清偿债权,依法分配案款。财产查无结果的,向申请执行人反馈财产调查情况,组织财产线索听证,符合终本条件的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保留债权人后续恢复执行权利。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法院可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措施,恶意抗拒执行的,视情节予以罚款、司法拘留,涉嫌拒执犯罪的移送刑事程序。案件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当事人可依法提出执行异议、复议,异议审查期间,对财产处置审慎把控,防止错误处置财产损害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章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案件办理程序指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太原市杏花岭区

办案流程:债权执行立案阶段,申请执行人准备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身份主体材料、财产线索材料,二年时效内向杏花岭区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线上可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上传材料,线下在立案大厅窗口提交。法院立案庭审查材料,符合条件予以立案,向申请人送达受理通知书、执行风险告知书,案件移交执行局。执行法官在法定期限内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督促自动履行;启动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检索被执行人财产,申请人可主动提交房产、车辆、债权等财产线索供法院线下核查。核查到财产的,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拍卖款项扣除执行费用后向申请执行人兑付。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的,约谈申请执行人,告知财产调查结果,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新财产线索时,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续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随时提交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虚假申报财产、转移资产规避执行的,法院可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移送追究刑事责任。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有权提起执行异议,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解释》执行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案件办理程序指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太原市尖草坪区

办案流程:债权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拒不履行债权债务的,自履行期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尖草坪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方式包含线上网上立案和线下立案窗口提交。立案完成后,执行部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以及财产报告令,责令被执行人按期清偿债务并如实申报财产;同步开展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查询存款、不动产、车辆、理财、公积金等资产,结合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开展线下实地核查。查到可供执行财产,依法裁定查封、冻结、扣押,对不动产、大型动产委托评估机构评估,之后启动网络司法拍卖,拍卖成交价款扣除执行费用,按照债权顺位分配案款。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与申请执行人进行谈话笔录确认,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后续发现财产线索,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隐匿财产的,法院可采取限高、失信惩戒、罚款、司法拘留;涉嫌拒执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执行案件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执行法院依法审查,作出异议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相关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案件办理程序指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太原市万柏林区

办案流程:申请执行人持生效债权类法律文书,二年申请执行时效内向万柏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线上提交材料或前往立案窗口办理立案手续。立案后,法院向申请执行人送达受理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执行局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定履行期限,要求申报财产;随即启动网络财产查控,全面排查被执行人各类财产信息,同时接收申请执行人提交的财产线索开展线下核实。查到财产的,依法查封冻结,启动评估拍卖流程,处置所得款项扣除执行费用后兑付申请执行人。穷尽财产调查手段仍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约谈申请执行人,告知财产核查情况,符合条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保留债权人随时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逃避债务的,法院可以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罚款、司法拘留措施,情节严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移送刑事追责。执行阶段允许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签订和解协议,若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案件办理程序指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太原市晋源区

办案流程:债权到期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债权人在二年时效内向晋源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支持网上立案与窗口立案。立案移交执行局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督促其履行债务并申报财产;同步启动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不动产、车辆、保险、证券等财产,结合申请人线索线下实地走访核查财产。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作出查封冻结裁定,启动评估、网络拍卖程序,拍卖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后向申请执行人分配。经全面财产查控,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依法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制作询问笔录,符合终本条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债权人后续发现财产线索可随时恢复执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债务,法院可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失信惩戒,拒不配合执行、转移财产的,视情节罚款、司法拘留,涉嫌拒执犯罪的移送侦查。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可依法提出执行异议,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审查并出具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章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案件办理程序指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太原市清徐县

办案流程:申请执行人凭借生效判决、调解书、仲裁裁决、赋强公证债权文书等债权执行依据,在二年法定申请时效内向清徐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线上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提交材料,也可到立案窗口现场提交。立案审查通过后案件移送执行局,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限期履行债务并申报名下财产;启动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查询银行、不动产、车辆等资产,同时依托线下线索对乡镇房产、土地、机械设备等财产实地核查。查到可供执行财产,依法查封冻结,开展评估、网络拍卖,处置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后清偿债权。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约谈申请执行人,告知财产调查结果,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后续发现新财产线索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隐匿财产、拒不申报财产的,法院可采取限高、失信惩戒,情节严重予以罚款、司法拘留,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移送相关机关。执行案件允许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申请恢复原法律文书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案件办理程序指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太原市阳曲县

办案流程: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债权法律文书时,自履行期限届满起二年内向阳曲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渠道分为线上网上立案和线下立案窗口提交材料。立案完成后,执行部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并如实申报全部财产;同步启动网络财产查控系统查询各类财产信息,针对县域不动产、农村房屋、车辆、到期债权等,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开展线下调查核实。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依法裁定查封、冻结,启动评估、网络拍卖程序,拍卖款项扣除执行费用后向申请执行人兑付。经全面财产核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的,与申请执行人谈话确认,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后续发现财产线索,随时提交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法院可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不配合执行的予以罚款、司法拘留,涉嫌拒执犯罪的移送追究刑事责任。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有异议,可依法提起执行异议,法院按期审查作出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案件办理程序指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太原市娄烦县

办案流程:申请执行人持生效债权法律文书,二年申请执行时效内向娄烦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线上提交立案材料或者前往法院立案窗口办理。立案移交执行局后,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债务,申报收到执行通知前一年的财产状况;启动总对总网络财产查控,查询存款、车辆、证券、公积金等,结合县域财产特点,对农村不动产、林权、到期债权等财产开展线下核查。查到可供执行财产的,依法查封冻结,委托评估机构评估,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处置财产,处置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后清偿债权。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约谈申请执行人,告知财产调查情况,符合条件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债权人后续发现财产线索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虚假申报财产、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法院可采取限高、失信惩戒,视情节处以罚款、司法拘留,情节严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移送刑事程序。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案件办理程序指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太原市古交市

办案流程:债权人在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债权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年法定申请执行时效内向古交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支持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网上立案以及立案窗口线下提交材料。立案审查通过后案件移送执行局,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督促被执行人按期履行债务并如实申报财产;同步启动全国法院网络财产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保险理财等资产,针对矿山设备、股权、到期债权等财产,根据申请人线索开展线下实地核查。查到可供执行财产,依法作出查封冻结裁定,启动评估、网络拍卖流程,拍卖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后向申请执行人分配案款。经穷尽财产调查手段,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约谈申请执行人,告知财产核查结果,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后续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随时提交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债务、隐匿转移财产,法院可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不配合执行的,视情节予以罚款、司法拘留,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移送相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执行阶段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可以依法提出执行异议,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章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案件办理程序指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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