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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江苏省南通市下辖各区县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及处罚政策(江苏省-南通市)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6-02-03 点击数:

2026年江苏省南通市下辖各区县行政许可办理流程及处罚政策(江苏省-南通市)

南通市崇川区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申请:申请人向崇川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交全体合伙人主体资格证明、合伙协议、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可现场提交或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线上提交崇川区政务服务网。

受理: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崇川区政务服务网。

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

决定: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登记决定,颁发营业执照;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决定并说明理由。

开办便利店(超市)许可

申请:向南通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区开办便利店专窗提交申请,包括申请表、经营场所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材料nts.jszwfw.gov.cn:9087

受理:窗口人员即时受理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申请,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材料不全的,明确告知补正内容,补充完整后受理nts.jszwfw.gov.cn:9087

审查:对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进行核查。

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许可,发放相关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告知理由。

处罚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提交虚假材料骗取行政许可、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等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撤销许可、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南通市通州区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食品经营许可

申请: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明、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及操作流程文件、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等材料。

受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审查: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检查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决定:核查通过的,准予许可,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不通过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整改方向。

农村宅基地审批

申请:村民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提交宅基地及住房建设申请表、身份证明、宅基地权属证明等材料。

受理与公示:村(居)委会受理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街道)。

审核:镇(街道)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包括用地规划、建设条件等方面。

审批:符合条件的,镇(街道)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并协助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处罚政策

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宅基地建房、食品经营单位未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

 

南通市海门区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申请:向海门区城市管理局提交申请,包括建筑垃圾处置方案、运输单位资质证明等材料。

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勘察与审核: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核查处置方案可行性,再进行内部审核。

审批与发文:审核通过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发放核准文件,不收费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申报:建设单位在江苏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项目审批申请书等材料,同时寄送纸质材料至海门区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综合窗口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审查:区水利局对方案进行审查,报告书需经专家评审,报告表需提交承诺书。

决定: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发放批复文件,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

处罚政策

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对未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未按规定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等行为,给予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吊销相关资质等处罚。同时,针对“黑气”经营等违法行为,联合多部门开展处置,对举报属实者给予500元至5000元奖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南通市如东县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申请:向如东县政务服务网提交个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营场所证明等材料,申请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工作日如东县政务服务网。

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有欠缺的,一次性告知补正。

审查: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

决定:符合设立条件的,准予登记,颁发营业执照;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许可

申请:向如东县政务中心市容环境卫生行政许可窗口提交申请表。

受理与核准:窗口即时受理,当日完成核准,不收费,办件类型为即办件如东县人民政府。

处罚政策

对未经许可擅自张挂宣传品、个人独资企业提交虚假登记材料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给予罚款、责令改正、撤销登记等处罚。

 

南通市如皋市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审批

申请: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书、营业执照、与经营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布局及操作流程文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材料,通过如皋市政务服务网提交电子材料如皋市政务服务网。

受理:窗口审核材料,符合要求的受理。

审查: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检查经营场所卫生、设备设施等是否达标。

决定:核查合格的,准予许可,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告知整改要求。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申请:向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经营场所证明等材料。

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审查:对经营场所、管理制度等进行核查。

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许可,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符合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处罚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对未经许可从事劳务派遣、食品经营活动,以及许可后违规经营等行为,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南通市启东市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资格年审

申请:2026131日前,向启东市政务服务中心3H04窗口提交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停车场佐证资料、管理制度等电子版材料。

审核:市数据、城管、公安、交通局联合审核申请材料和企业运营情况。

公示与发证:审核通过的企业纳入名录库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放资格证书。

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

申请:向启东市生态环境部门提交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申请书、辐射安全许可证、排放方案等材料。

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审查:对排放方案、防护措施等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

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许可,发放放射性核素排放许可证;不符合的,不予许可并告知整改意见。

处罚政策

对未通过年审擅自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违规排放放射性核素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给予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资质等处罚。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和个人,责令停止培训、退还费用、约谈教育等处理。

 

南通市海安市

行政许可办理流程

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审批

申请:村民向村(居)委会提交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申请表、身份证明、宅基地权属证明等材料,遵循“一户一宅”原则。

受理与公示:村(居)委会受理后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上报镇(街道)。

联合审核:镇(街道)牵头,农业农村、资源规划、住建等部门联合审核用地、规划、建设条件等。

审批发证:符合条件的,镇(街道)审批发证,明确宅基地面积(不满4人户不超过120㎡,4人及以上户不超过135㎡)等标准,列出13种不予批准情形。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申请:向海安市应急管理部门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资质证明等材料。

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受理。

审查: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检查经营场所、安全设施等是否符合要求。

决定:核查通过的,准予许可,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通过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整改方向。

处罚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对未经批准建房、未取得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给予罚款、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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