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名称
山东日照滕怀琴房屋被强制拆除行政诉讼案件
案情简介
滕怀琴购买了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荷疃村村民的房屋(用于居住),但未取得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户口未迁入,该房屋被荷疃村委会认定为违法建筑(不在合法房屋范围)。2017年荷疃村委会依据东港区政府城中村改造文件,出台拆迁补偿方案;2018年向滕怀琴发出拆除通知,双方因补偿标准未达成一致,滕怀琴未配合搬迁、评估;2019年4月28日,荷疃村委会组织强制拆除了案涉房屋。滕怀琴以秦楼街道办事处、荷疃村委会为共同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主张二被告共同强拆并索赔。
判决结果
(二审终审判决)
撤销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2019)鲁1103行初30号行政判决;
确认被上诉人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办事处于2019年4月28日强制拆除上诉人滕怀琴房屋的行为违法;
驳回上诉人滕怀琴对被上诉人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荷疃村民委员会的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由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办事处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