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京平业务 > 行政诉讼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冯鉴辉房屋行政处理决定案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5-11-27 点击数:

案例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冯鉴辉房屋行政处理决定案


案情简介


2009年冯鉴辉原有房屋被认定为危房后,获批87.2平方米用地扩建,并于2011-2012年建成四层建筑(总建筑面积超600平方米),但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016年该区

域被纳入征收范围,冯鉴辉与拆迁部门协商补偿未达成一致。2019年9月,横沥镇政府以涉案建筑属违法建设为由,作出《违法建设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冯鉴辉1日内自行拆

除,逾期将强拆。冯鉴辉不服,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撤销横沥镇政府的行政处理决定;横沥镇政府上诉后,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横沥镇政府负担。

image.pngimage.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