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冯鉴辉房屋行政处理决定案
案情简介
2009年冯鉴辉原有房屋被认定为危房后,获批87.2平方米用地扩建,并于2011-2012年建成四层建筑(总建筑面积超600平方米),但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2016年该区
域被纳入征收范围,冯鉴辉与拆迁部门协商补偿未达成一致。2019年9月,横沥镇政府以涉案建筑属违法建设为由,作出《违法建设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冯鉴辉1日内自行拆
除,逾期将强拆。冯鉴辉不服,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撤销横沥镇政府的行政处理决定;横沥镇政府上诉后,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案件受理费50元由横沥镇政府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