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湖北省十堰市下辖各区县刑事案件办理流程及会见指引(湖北省-十堰市)
十堰市茅箭区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立案:茅箭区公安分局接报案中心及派出所报案专区受理案件,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按规定时限立案并录入执法监督平台,实现全环节监督公安部。
侦查:立案后开展侦查,必要时对嫌疑人刑事拘留。拘留后30日内提请茅箭区检察院批捕,批捕后侦查期限一般2个月,可依法延长。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茅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茅箭区检察院收到案件后,一般在1个月内审查,可延长15日,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可再延长。认为证据确实充分的,向茅箭区法院提起公诉;证据不足的,可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限1个月,以2次为限。
审判:茅箭区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一审一般在2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可依法延长。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上诉,检察院可抗诉,进入二审程序。
执行: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机关执行刑罚,包括监禁刑、非监禁刑等执行工作,茅箭区相关部门配合完成交付执行及后续监管工作。
看守所会见指引
茅箭区涉及十堰市第一、第二看守所。
所需材料: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会见专用介绍信、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授权委托书,初次会见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地址与电话:第一看守所,地址为茅箭区朝阳路何家沟,电话0719-666300;第二看守所,地址为茅箭区柳林路113号,电话0719-8112430。
会见流程:提前电话预约,携带材料到看守所接待室核验,通过安检后,在指定会见室会见,会见不被监听,结束后配合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离开。
注意事项:不得携带违禁品,不得传递案情无关物品,不得帮助串供、毁灭证据等,遵守看守所相关规定。
十堰市张湾区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立案:张湾区公安分局接报案中心统一受理案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案件信息接入市局110系统,实行三级综合研判,确保有案必受、能立则立。
侦查:立案后开展侦查,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拘留后30日内提请张湾区检察院批捕,批捕后侦查期限一般2个月。侦查终结后移送张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张湾区检察院审查案件,符合起诉条件的向张湾区法院提起公诉,不符合条件的可作出不起诉决定或退回补充侦查。
审判:张湾区法院审理案件,一审按法定审限审结,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二审程序依上诉或抗诉启动。
执行:判决生效后,按规定交付执行,做好刑罚执行相关衔接工作。
看守所会见指引
张湾区案件嫌疑人多关押在十堰市第一、第二看守所,会见指引同茅箭区。
十堰市郧阳区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立案:郧阳区公安分局接报案中心及派出所受理案件,规范受立案流程,接入市局执法监督平台,实现案件全流程监管公安部。
侦查:立案后开展侦查,采取拘留措施后,在法定期限内提请郧阳区检察院批捕,批捕后继续侦查,侦查终结移送郧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郧阳区检察院审查案件,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等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向郧阳区法院提起公诉。
审判:郧阳区法院审理案件,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按期作出判决,当事人可上诉,检察院可抗诉。
执行: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机关执行,郧阳区相关部门做好执行配合工作。
看守所会见指引
所需材料: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会见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初次会见附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地址与电话:郧阳区看守所,地址为郧阳区城关镇,电话0719-7232110。
会见流程:提前预约,携带材料到看守所核验登记,安检后在指定区域会见,会见结束配合检查后离开。
注意事项:遵守会见规定,不得有违规行为,保障会见安全与秩序。
十堰市郧西县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立案:郧西县公安局接报案中心受理案件,严格受立案标准,接入市局执法监督体系,确保案件规范受理立案公安部。
侦查:立案后开展侦查,必要时拘留嫌疑人,拘留后30日内提请郧西县检察院批捕,批捕后侦查期限一般2个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郧西县检察院审查案件,符合条件的向郧西县法院提起公诉,证据不足可退回补充侦查。
审判:郧西县法院审理案件,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依法判决,二审依上诉或抗诉启动。
执行:判决生效后,完成刑罚交付执行及相关监管工作。
看守所会见指引
所需材料: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见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初次会见需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地址与电话:地址为郧西县城关镇东方社区,电话0719-6227116。
会见流程:提前电话预约,携带材料到看守所接待室审核,通过安检后会见,会见不被监听,结束后配合安全检查。
注意事项:禁止携带违禁物品,不得传递可能影响案件办理的信息,遵守看守所管理规定。
十堰市竹山县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立案:竹山县公安局接报案中心受理案件,严格规范受立案流程,接入全市执法监督管理系统,确保案件依法受理立案公安部。
侦查:立案后开展侦查,对嫌疑人采取拘留等措施,拘留后30日内提请竹山县检察院批捕,批捕后侦查期限一般2个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竹山县检察院审查案件,作出相应处理决定,符合条件的向竹山县法院提起公诉。
审判:竹山县法院审理案件,按期审结并作出判决,保障当事人上诉等权利。
执行:判决生效后,落实刑罚执行相关工作。
看守所会见指引
所需材料: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会见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初次会见附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地址与电话:地址为竹山县城关镇桥东,电话0719-4818666。
会见流程:提前预约,携带材料到看守所核验,安检后会见,结束后配合检查离开。
注意事项:遵守会见规定,不得违规传递物品、信息,维护会见秩序与监管安全。
十堰市竹溪县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立案:竹溪县公安局接报案中心及派出所受理案件,规范受立案,接入执法监督平台,实现案件全流程监管公安部。
侦查:立案后侦查,必要时拘留嫌疑人,拘留后30日内提请竹溪县检察院批捕,批捕后侦查期限一般2个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竹溪县检察院审查案件,符合起诉条件的向竹溪县法院提起公诉,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处理。
审判:竹溪县法院审理案件,保障诉讼权利,按期判决,二审依程序启动。
执行:判决生效后,完成刑罚执行工作。
看守所会见指引
所需材料: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见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初次会见附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地址与电话:地址为竹溪县城关镇,电话0719-2726110。
会见流程:提前电话预约,携带材料到看守所审核登记,安检后会见,会见结束配合安全检查。
注意事项:不得帮助嫌疑人串供、毁灭证据,不得携带违禁品,遵守看守所规定。
十堰市房县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立案:房县公安局接报案中心受理案件,严格受立案标准,接入市局执法监督管理系统,确保案件规范受理立案公安部。
侦查:立案后开展侦查,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拘留后30日内提请房县检察院批捕,批捕后侦查期限一般2个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房县检察院审查案件,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等决定,符合条件的向房县法院提起公诉。
审判:房县法院审理案件,依法判决,保障当事人上诉权利,检察院可抗诉。
执行:判决生效后,交付执行机关执行刑罚。
看守所会见指引
所需材料: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会见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初次会见附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地址与电话:地址为房县城关镇白路社区,电话0719-3210128。
会见流程:提前预约,携带材料到看守所核验,安检后会见,结束后配合检查离开。
注意事项:遵守会见规定,不得有违规行为,维护监管秩序。
十堰市丹江口市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立案:丹江口市公安局接报案中心受理案件,规范受立案流程,接入全市执法监督平台,实现案件全流程监管公安部。
侦查:立案后侦查,必要时拘留嫌疑人,拘留后30日内提请丹江口市检察院批捕,批捕后侦查期限一般2个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丹江口市检察院审查案件,符合条件的向丹江口市法院提起公诉,证据不足可退回补充侦查。
审判:丹江口市法院审理案件,按期判决,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二审依上诉或抗诉启动。
执行:判决生效后,完成刑罚执行相关工作。
看守所会见指引
所需材料: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会见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初次会见附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地址与电话:地址为丹江口市三里桥村,电话0719-5222666。
会见流程:提前电话预约,携带材料到看守所核验登记,安检后会见,结束后配合安全检查离开。
注意事项:不得违规传递物品、信息,遵守看守所管理规定,保障会见安全。
十堰市郧西县
(内容同前文郧西县部分,此处不再重复)
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立案: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公安分局接报案中心受理案件,接入市局110系统及执法监督平台,规范受立案流程。
侦查:立案后开展侦查,必要时对嫌疑人拘留,拘留后30日内提请相关检察院批捕,批捕后侦查期限一般2个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相关检察院审查案件,符合条件的向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法院提起公诉,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处理。
审判: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法院审理案件,按期判决,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执行:判决生效后,完成刑罚执行工作。
看守所会见指引
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案件嫌疑人多关押在十堰市第一、第二看守所,会见指引同茅箭区。